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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物超所值”視為酒店VI設計影響力的因素
Post by hotelvi, 2018-4-20, Views:往往就是這樣,不賣的東西影響正在賣的東西。如果說想要提高廉價商品A的市場份額,你只需要提供一種更便宜的選擇商品C即可。商品C成了誘餌,它本身可能不會得到太多市場份額,但但它會產生一種吸引效應,把消費者的選擇轉移到原先的廉價品牌商品A上。類似地,增加一種高價誘餌商品品牌D,會把消費者的眼光往上拉,擴大高檔品牌商品B的市場份額。
有一則關于百威的故事就充分驗證了消費者在這種比較優勢下“物超所值”的心理:20世紀60年代安海斯?布希公司司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廣它旗下的超高檔品牌米獅龍,百威卻借力登上了銷量第一的位置。要是啤酒消費者們真的知道他們要什么、該該出多少錢,那那米獅龍肯定會沖擊百威的市場。可結果是,百威和米獅龍的總銷量卻都增加了。因為米獅龍讓百威顯得“不那么極端,不那么昂貴,又不那么精英”。一部分百威的買家改喝了更高檔的米獅龍,但平常買更便宜品牌啤酒的人卻有不少換成了百威,兩者扯平了。換句話說,米獅龍的VI設計廣告讓一些米勒啤酒的買家改喝百威了。

根據尼爾森所公布的報告顯示,全球消費者對消費性包裝商品采取不同的省錢購物策略。消費者一旦決定購買地點后,物超所值的重要性略高于單純的低價。
2011年尼爾森全球消費者購物省錢策略在線調查,有來自全球51個市場,超過25000位網絡受訪者參與,有六成全球網絡消費者在決定到特定消費性包裝商品零售店購物時,將“物超所值”視為最具影響力的因素,勝于“價格便宜”(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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