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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根本的酒店標識設計識別的議題上:我們其實并不能為客戶“捏造”酒店形象,我們真正的角色是為我們的客戶找出獨特的風格與個性,讓客戶的優點以經過創意轉化及整體規劃后的面貌呈現給消費者或它的傳播對象。
所以,當我們替酒店發展出一套完整的、包括環境在內的酒店標識設計識別系統后,若客戶本身的酒店體系及制度還是停留在一個系統化的狀態下,慢慢地,“酒店識別”還是會忠實地反映酒店的“本質”。
常有人說:某某酒店其實很不錯,只是不在意酒店標識設計識別形象。我認為這個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若一個酒店表現出的識別是雜亂無章或是沒品味,在大部分狀況下,這就是那個酒店在那個時期的本質。
酒店標識設計識別吊詭的地方是:我們應該替酒店創造一套完美的識別系統,但在酒店本身一團混亂的時候,我們所做的酒店識別究竟該表現客戶的哪一面呢?
雖然酒店識別能幫助建立一個客戶所期望傳遞給消費者的酒店形象,但它終究會反映出企業的原貌。以伯葛的例子來說,伯葛真正的“酒店形象”是在我們剛整理好的時候所呈現出來的酒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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